江平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采访者:万钊
11月2日,北京论坛(2007)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当天下午在企业社会责任分论坛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作为分论坛基调发言的评议人被邀请到会场。在会议间隙,江平教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对于今天四位基调发言人的报告,您觉得他们的观点中有哪些值得 我们借鉴的地方?
江平:从刚才四位教授的发言里面,我感受最深的是这四位教授都提出了三个关系,而这三个关系我们往往处理得不够好,所以如何有机地处理好这三个关系,需要我们更深入的思考。第一个关系就是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刚才四位发言人里面两位是商学院教授,两位是法学院教授。商学院教授更多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全球化的竞争这些方面去思考问题,这是经济学十分关注的东西,而法学则更多从秩序和和谐等方面去思考问题。我想今天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坐在一起讨论企业发展,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我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应该首先从经济发展,从效率这方面来考虑,我也深深感受到现在中国法律的制定,尤其是涉及到经济方面法律的制定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的对话,共同来研究企业的发展。第二个关系,是企业的利益和责任的关系。在这一方面,我想企业显然是以赢利为目的,它要追求利益。但是企业又面临着众多的关系,如何解决好跟职工、消费者、债权人以及其他方面利益的关系,这又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过去确实有时候过多强调责任的一方面,有时候又过分强调利益的一方面,怎样把利益和责任放在一个更好的有机体中去考虑,确实很重要。第三个关系,我觉得是中国企业基于本国发展和基于全球发展的战略观念的关系。中国现在经济方面已经谈到了全球一体化,法律方面也存在全球接轨,但是中国企业全球化的意识还比较差。有的人可能会觉得只有大型企业、跨国公司才需要全球化的思考,小企业怎么会需要什么全球化的思考呢?小企业又不到全球去发展,怎么会需要什么全球化战略的呢?但其实全球化这个思维很重要。
记者:在本次论坛学者的发言中,您对哪些观点比较感兴趣?
江平: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像GeorgeYip教授,他就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资料也比较丰富,所涉及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商业管理,还包含了不同国家里职工在企业里的地位及其对企业的效益所起的作用等问题,这就是比较实事求是的东西。我跟吴敬琏教授一起建了一个法律经济研究所,所以我现在特别感兴趣的就是商学院教授的一些实证性的发言,比如说独立董事,美国和我们都有,都叫独立董事,有哪些不一样呢?采取独立董事制度之后,效果究竟如何呢?也许在美国效果很好,在中国不见得就好。再比如说美国没有监事会,中国有监事会,因此这种不同国家之间的比较研究是很重要的。
记者:管理学和法学本来是两个不同的学科,您认为是什么原因使他们坐在了一起?
江平:我总觉得法学和经济学的联盟还不够。这也表现在公司法起草过程中,真正征求企业意见的情形很少,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往往又忽视法律。我在几个大学给EMBA上课,现在EMBA课程里面都有商法,但是总觉得还需要加强,也就是说企业的管理人员还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思维的训练,而研究法律的人也要从管理和效率,从经济人的角度去制定法律,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无论如何法律应当是遵从经济规律的,如果说一部法律体现不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率,那是不好的。
记者:您对现在年轻的法学学者有何指导和建议?
江平:中国现在鼓励学科之间的交融,尤其是边缘学科。现在社会发展得很快,单一学科的人才已经很多了,所以要有跨学科的知识和本领,而与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关系最密切的是经济学和法学。一般来说经济学更主张效率,法学更主张规则和秩序,但是这两个角度应该是统一的,有的时候可能规则和秩序限制了效率的发挥,但是把握好的话能够使效率建立在一个更有秩序的基础上。也有人说经济学家解决蛋糕如何做的问题,法学家解决蛋糕如何切好的问题,这也不尽然。应该说经济学家也有个分配公平的问题,法学家也有个分配效率的问题,但是法学家往往忽视了效率而以公正、秩序作为前提,因此这就需要具有更宽广视野的人才来更好地处理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