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 Przeworski:和谐社会,机制先行
2013-10-08 | @ 北京论坛秘书处

AdamPrzeworski
纽约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采访者:雷路

  10月28日,在北京论坛(2006)和谐社会与治理机制分论坛上,比较政治经济学专家、纽约大学政治学系教授AdamPrzeworski以“西方代议制政府思想中的认同、冲突和妥协”为题首先发言。会后,与会各专家就演讲中的全新理念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午饭间歇,AdamPrzeworskj教授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对发言中的一些问题作出了更进一步的阐释。

  记者:在发言中,您首先提出了一种构想,那就是:“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达到和谐一致,利益集团之间毫无纷争,民众一派和气。”这种构想似乎有点过于完美。您认为这种构想有可能实现吗?抑或它只是您单纯的构想?

  Przeworski:我所谓的构想实际上指的是一种处理机制,一种社会上各方利益集团都接受的处理矛盾的方式。我们不能奢求社会上所有的矛盾一下子都被解决,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时间的推移,矛盾会一点点地出现,解决问题的策略也会相应地出现。而当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地提高,社会也就越来越和谐。因此和谐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而是一个暂时的过程。此处的和谐指的就是全社会在接受了处理矛盾的机制之后某一个时期社会的状况,因为大家和气地解决问题,就算观点不一致,也会呈现出一种非常和谐的局面。举个例子来说,美国社会对堕胎问题争执不休,很多人认为禁止堕胎的法律规定是违反宪法的,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不正当的干涉。不同阶层的人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法律背景,故而有很多人不同意政府的做法,这一点很正常。但40多年来,美国却没有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暴乱。我想这一点归根于美国的政府和法律,因为它们都是很开放的,大家都接受政府处理问题的方式。

  记者:您刚才在发言中提到了公众达到和谐状态的方法——个人利益完全符合于公共利益,您认为这样有助于每一个个人利益的实现。而相反地,如果每个个体都只注重个人利益的追求,那么一切公众目标都将不能实现。在论述反面观点时,您提出了“囚徒困境”这个理论。在我的印象中,“囚徒困境”是一种经济学理论,但您将这一理论应用于社会治理机制领域,如何理解这一领域的“囚徒困境”现象?

  Przeworski:我先给你说个例子,就像是去打针一样,打针明显既有好处但又遭人抗拒。好处在于它可以治病,防止病菌的传播,有助于身体健康,但因为很多人怕痛,所以会忍受不了。所以,每个人都希望别人打针而自己不打,因为别人打过针之后,周围的环境会比较干净,自己就不会感染了,这样既可以起到预防病菌的目的,又可以避开打针的疼痛。但是,以此来推理,每个人都认为别人会去打针,而自己都尽量避免去打针,最终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受到了损害,故而囚徒困境现象不仅存在于经济、公共管理、法律等层面,它其实存在于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既然这样,就需要一个第三方,例如政府,或者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社会机构。政府可以制定法律,而社会机构也可以制定规则,来共同解决公共利益的冲突,达到和谐的状态。

  记者:您刚才提到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社会中的矛盾和冲突,那么您认为法律究竟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呢?而政府又在利用法律管理社会的过程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Przeworski:是这样的,这个社会存在着多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律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而法律和其他利益解决机制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法律主要用来解决个人利益的冲突,其他机制则主要用来解决团体利益的冲突。法律寻求的运行机制永远是假定有利益完全对立的两方当事人,法律实质上起到一个“减压阀”的作用,将日益激化的矛盾慢慢冷却下来,并最终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官作出的判决得到全体人民的尊重及执行。相反,其他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则很难起到这种作用,举个例子来说:农民失去了土地,不断闹事,团体性纷争引发集体冲突如果采取示威、静坐甚至上访等方式,矛盾可能会更加激化,最终导致社会的不稳定,酿发社会革命:归根结底,法律本身处理问题的机制就决定了它的优越性,以及它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提到政府,其实它处理法治问题也非常地艰难,一方面政府希望利用法律来治理社会,期待好的法官能将立法和司法结合起来防止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但另一方面,由于西方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法官在现实中力求保持司法的独立性,他们只遵从法律,不会盲目地听从政府,因此政府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控制法律发生作用的结果。

  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只依靠政府的努力,要依靠大家一起在和谐理念的指导下,努力解决社会各个时期中的冲突和矛盾,一步步地实现和谐。